第一部分 抚顺市卫生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培养中等学历卫生技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二)社区医学、护理学、口腔工艺技术、药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技术、助产、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学科中等学历教育。
(三)医药专业技术开发、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卫生学校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抚顺市卫生学校。
第二部分 抚顺市卫生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245.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091.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91.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事业收入153.7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主要是中等职业学校学费等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49.71万元,主要是学校变电所增容及校园线路维修改造项目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9.63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本级财政拨款工资增加。
(二)支出总计2394.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59.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8.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66万元,资本性支出2.67万元。
2.项目支出335.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主要包括: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88.55万元,增加1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抚顺市卫生学校年末结转和结余均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6.16万元,项目支出335.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15万元,增加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本级财政拨工资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1.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641.88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1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130.13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176.96万元,占8%。
1.教育支出1641.88万元,具体包括:中等职业教育1641.88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人员工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1万元,具体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69.32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护理费、采暖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46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死亡抚恤40.61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2万元,主要是缴职工的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130.13万元,具体包括:事业单位医疗130.13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176.96万元,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176.96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46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均是大中型载客汽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335.1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1-4-抚顺市卫生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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