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用血互助金返还要求
一、 办理用血互助金必须携带的证件:
1、用血者:身份证、出院收据和互助金收据。
2、献血者:身份证、献血5年之内的无偿献血证。
二、办理用血互助金必须符合的条件:
1、献血者本人用血:带复印的住院病志。
2、献血者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用血:带亲属关系有效证明。户口、(在一个户口上)或公安局户政处的关系证明。
3、恶性血液病患者用血:带骨髓报告单,返还用血互助金75%。
三、用血互助金收据有效期限为一年。
四、办理用血互助金返还地点:市中心血站二楼(献血办公室)。
五、办理用血互助金返还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六、地址:顺城区浑河北路62号西侧;联系电话:389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