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委紧密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按照《2024年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要点》、《抚顺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工作举措及责任分工》和《法治政府十项重点任务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落实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扣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我委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机关干部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全年党组成员会前学法20次,全委专题法治学习教育1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3次,自学4次。通过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用新时期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动公立医院加强党的建设、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扎实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抚顺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抚卫办发〔2024〕122号)。根据市卫健委内设科室职能,对相应法律法规与规章进行普法责任划分,形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方式、时间进度、普法责任人、责任科室都做出明确规定。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通过举办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法律的知晓度。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等。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全市卫健系统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3000多份,解答普法咨询4300余人次。各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LED显示屏等积极宣传《民法典》、《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内容,让全社会和广大群众更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卫生健康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中医诊所和诊所备案制等,着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不断提高审批效率。2024年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388件,办结率100%。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全域标准化,严格规范审批服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不断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和能力。组织委机关和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年度行政法规网上学习63人次,人均完成60学时。参加全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共48人通过考试。根据《关于印发抚顺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的通知》,依托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每名卫生监督员完成40学时的行政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运用、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知识学习。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动态调整卫生健康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免于强制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防范行政执法“一刀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力。
持续加强日常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卫生规范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抚卫办发〔2024〕58号),督促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断提升。按照国家、省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要求,各县区监督机构全年共巡查协管单位1189家,巡查2582次,巡查两次比率达94.28%。制定《关于印发2024年抚顺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抚卫办发〔2024〕58号),部署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检查抽检工作,检查各类单位381家。持续开展蓝盾专项行动,制订《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蓝盾系列”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抚卫办发〔2024〕90号),从口腔诊疗机构消毒隔离、沐浴场所公共卫生、中小学校近视防控、体检机构放射诊疗等四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沐浴场所、中小学校354家。
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先由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后函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健全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在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中,编制文件目录3100余条,提供2023、2024年抽检文件电子版35件。
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设,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着力解决信访责任界定不清、把握不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合理运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依法受理,及时妥善办理,争取获得信访人的满意。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建议书执行的监督。2024年全部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全年办理行政复议2件、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1件、行政诉讼4件。
2024年,全市三级公立医院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医院法治治理体系,制订和完善各项制度,使医院管理日趋目标化、规范化、法治化。医院领导班子依法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带动了医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根据《辽宁省纪委监委2024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阳光三务”的具体要求,我委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推进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抚卫办发〔2024〕98号),在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开展院务公开工作。该活动入选“2024年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极大提高了医院工作透明度,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调动了广大职工积极性,让职工时刻关心、支持医院的发展,努力提高院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鼓励职工参与医院建设,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积极推动了医院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二是促进了医患关系和谐发展,医院重视社会和服务对象的评价,主动公开各项医疗服务信息等,努力做到患者满意、群众满意,有效的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患者明白消费,放心就医,进一步树立医院良好的形象,不断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贯穿工作始终,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市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党组会68次,听取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11个,为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均由集体讨论研究决策。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委党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1次。在工作中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履行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确保将依法从政、依法办事贯穿到日常的工作中,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100%。发挥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全程参与重点事项,进行法律风险研判。
(三)依法履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和能力,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动态调整卫生健康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免于强制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四)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打造清风窗口,提升审批效率。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网上申办工作,实现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社保、医保等事项一网通办。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度全部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市卫健委内设科室职能,对相应法律法规与规章进行普法责任划分,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等。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在全系统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卫生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力量薄弱。
四、下步打算
一是重点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专项业务能力培训。针对年度工作督导和省专项“飞行检查”中发现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因机构编制调整改革造成的机构、人员业务不熟和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机关建设相关工作,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八五”普法规划收尾工作,按照依法治市工作总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内容。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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