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2018年度抚顺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领导重视,健全机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重点信息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委重点工作项目,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按照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党委副书记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形成了由行政、党务、纪检等多个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院务公开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抚顺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
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关注和跟踪媒体报道热点及社会热议事件,编制舆情日报或专报、快报,并通过日报、晚报、网站、微博等快速作出回应。完善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与网站内容更新紧密结合,在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同步将政策文件信息抄送至公开目录,实现目录动态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做好机构职能、重大卫生健康决策和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卫生计生发展规划(计划)、重点工作部署及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268条。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4篇及文件解读。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委网站分别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作出详细说明。
(二)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5月15日,市卫计委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政策咨询、政策解读、意见征询等咨询活动,设立服务窗口,悬挂宣传标语、印制服务告知单、发放《惠民政策问答》、《百姓办事指南》及疾病控制预防宣传单300余张,及时解答群众医疗服务政策、办事程序等问题50余件。
“政务公开日”期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督等方面信息公开,结合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重点公示群众需求和关心的卫生政策信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政务公开日宣传口号和院务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便于群众知晓。印发院务公开和就诊指南、防病知识等便民利民宣传单。眼病医院医护人员深入到新太河北湖社区、石文镇瓦房村、清原南口前村等多个基层单位,为群众免费诊察845人次,宣传防盲治盲医疗卫生政策以及看病就医优惠政策,为群众宣讲了眼科基本知识,发放了院务公开就诊指南等宣传资料;市计生中心组织医护人员悬挂宣传条幅,设立政务公开咨询台,现场解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免费向市民发放避孕药具,解决育龄群众领药难问题。接待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安全套近200只,壬苯醇醚栓100盒,宣传折页合计5000余张。
“5.15政务公开日”期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共计发放宣传材料9600余份,咨询解答950多人次,开展免费义诊500余人次。
(三)加大舆论引导力度,不断强化新闻宣传。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在国家级媒体发稿9篇;在省级媒体发稿30篇;在省卫计委网站发稿100篇、在省手机报发稿247篇,完成全年发稿任务,在市级媒体发稿580篇。先后组织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十三五”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动态。重点开展了卫生计生重点亮点工作、卫生计生惠民举措、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下乡服务和5·12国际护士节和首届医生节等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涉及全市人民健康的重大消息,扩大了卫生行业的社会影响。
(四)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根据工作要求我委网站新增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的原则,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际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答复全文公开。
(五)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工作职责,对涉及群众生活密切的公共场所定期进行卫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如实公开。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建立“一站式”服务,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联系群众,尽最大力度破解群众办事难。按照《抚顺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及省卫计委《关于开展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的整改意见,对原有的2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取消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病原微生物一级、二级实验室备案、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单位自备水源与集中式供水系统连接的批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医疗机构校验等转移到相关科室办理。调整后,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服务事项为24项,办理事项更明确,办理环节更清晰,提高了服务群众的效率。在今年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专项整治工作中,规范了涉及市卫计委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4项,按照要求对中介服务信息进行了公布、公示。
全市医师总数6656,电子化注册人数6551,完成98.4%。护士总数8235,电子化注册人数8155,完成99.03%。医疗机构总数1463,电子化注册数1437,完成98.22%。办理审批事项2630件。其中首次注册护士40人,变更注册160人,延续注册1400人,遗失补证5人;医师注册变更、多机构备案455人(其中医师执业注册123人次,医师执业变更246人次,多机构备案86人次;美容主诊医师备案6人次);医师资格信息修改及补录98人(其中老人老办法资格信息修改及补录上报88人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信息修改及补录上报10人次);发放医师考试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及《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203人次。核准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购用计划79家,换发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印鉴卡25家;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许可办理78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18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及变更4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延续变更9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28件;放射诊疗许可及变更7件;放射防护竣工验收6件;放射防护预评价1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无投诉事项发生,树立了良好的卫生健康政务服务形象。
四、重点信息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新增设“重点信息专栏”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围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科普,等重点工作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共计公开40余条信息。
五、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完善抚顺市卫生健康委依申请公开程序,细化申请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程序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有的内容是否公开,把握不是很准确,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方法手段不够创新、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最关注的环节抓起,严格办事纪律,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五、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的公开内容是针对性不强,相关政策理论把握不是很准确,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方法手段不够创新、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学习,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范围,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和宣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
2018年 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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