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沈阳军区卫生部、省武警总队后勤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的工作。
去年秋季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开展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现在起到秋季,专项行动进入了第二阶段——深入巩固阶段。在专项行动的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中,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卫生计生系统积极组织开展了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地切实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和监督到位。全省共检查医疗机构3.1万家,对1065家医疗机构予以警告,罚款330余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1万余元,吊销执业许可证17个,取缔非法行医场所677个,移送刑事案件11起,处理举报投诉607件。
《通知》明确提出,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重点是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严肃查处出租出借机构或人员行医资质证书、出租承包科室、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外国医师来华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行医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回头看”活动,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要抽查在第一阶段给予处罚的单位,特别是对“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要检查其整改情况。要认真查办具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间信息通报,在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
《通知》中还要求各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特别是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在此阶段中,我省的重中之重是开展对医疗美容机构的专项整治。《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为此,在前一时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我省制定了《辽宁省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辽宁省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要点》,为各地特别是基层开展整治行动,在重点内容和实施步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对医疗美容机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提供了清晰、明了的指导,十分具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