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工作目标 精细部署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的落实,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责任,切实做好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国家、省疾控局工作要求,8月22日,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落实工作的通知》,8月28日,组织召开了《清单》落实工作培训会议,部署全市在10月份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清单》内容,明确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的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医防协同提质增效。
汇聚专家力量 严谨构建考核体系
为切实做好《清单》落实工作,市卫健委组织市疾控中心成立了由传染病防控科、艾滋病科、应急科、免疫科等共计14位专家组成的监督检查专家组。由市疾控中心专家将国家疾控局印发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共七大项三十三条内容细化成53条考核内容。并印制了《抚顺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考核表》,包含考核内容、查看形式、佐证材料、完成情况等内容。涵盖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管理、传染病监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传染病流调与疫情控制、传染病救治防控、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等7个方面工作。
强化专项督导 持续完善整改举措
10月10日至10月22日,市卫健委疾控科科长杜旭、三级主任科员赵雨微与市疾控中心专家对11家市管医疗机构《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当场推送《问题反馈清单》,并要求限期整改,推动《清单》落实落细、见行见效。通过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共计梳理市管医疗机构存在问题112条,市卫健委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调度市管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各县区卫健局同步组织县区专家组对辖区医疗机构《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履行传染病防控职责是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了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控职责,提升了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控责任意识和能力,巩固了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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