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乡村医生收入问题。乡村医生每年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国家、省、市级每年年初均进行提前拨付,采取“先拨付、后结算”的方式,年底各县区通过乡村医生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结算剩余补助资金。每年6月底前,市级以上资金均能全部拨付到位。
2、激励高水平医生下基层的长效机制。我们已经开展村级医疗卫生的巡诊、派驻工作,主要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县乡巡诊、上级机构派驻,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等方式确保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市卫健委2024年继续开展对口支援工作,12家市管医院对口帮扶三县。
3、培养新一批人才。省卫生健康委于已于2020年出台《关于落实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辽卫办发〔2020〕号),2024年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4]16号)我市完全按照省卫健委文件执行并转发至各县区。乡村医生的准入和管理工作主要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充分了解掌握本区域的乡村医生队伍情况,统筹区域内乡村医生需求,并每年定期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辖区内乡村医生岗位信息,方便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择业。
目前,由于个别县区财政问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影响乡村医生的收入。基层就业的大学生晋升、身份和工作待遇及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制等问题,市卫健委在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感谢您对抚顺市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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