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升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管理的提案》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中所指的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并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等要求。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全市已经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共14家,其从业人员均具备相应资质。全市生活美容院共190家。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每年我市均开展蓝盾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其中“蓝盾1号”即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在此基础上,2017年6月份至2018年4月份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等7部门开展为期近一年的全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旨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引领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7年8月3日,市卫生计生委联合7部门召开“抚顺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2017年8月9日,市卫生计生委联合7部门在新抚区解放路抚顺商业城西侧举办“抚顺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7部门联合对生活美容院、会所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2017年11月23 日,市卫计委组织召开了进一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市生活美容院、会所、宾馆“致一封信、承诺书”发放到位,非法医疗美容七不准上墙,海报粘贴到全市各个人口密集区域。在落实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中,2017年全年监督检查机构230户次,出动监督员173人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做了严厉处罚。
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是监督部门的常态工作,从未松懈监管力度,全市成立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领导小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已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虽然目前有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医疗美容需求不断加大,违法开展医疗美容事件时有发生。我委在您的提案建议下,今后继续做好此项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全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必须实现卫生监督无死角,监督覆盖率100%,采取“有问题,回头看”的工作模式,杜绝违法行为反弹。具体要对全市已经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的14家机构,全年每家机构监督频次3次,对生活美容机构,每家至少监督一次,对存在问题马上整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强对医疗美容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宣传医疗美容常识,提高百姓对医疗美容的认识度,同时对严重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曝光,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非法医疗美容人员和机构的违法成本,对其进行有效打击。四是加大联动力度。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涉及多部门职责,需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才能收效显著。为此今后加大联合检查次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拳出击,提高工作成效。
总之,我委今后将多措并举,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群众自觉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探索多渠道发现案源,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承办单位:抚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章)
承办负责人: (签字)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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