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邵玉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沈阳工学院周边建立社区医院的建议”的提案已转我单位办理。现就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是我市正在进行的新医改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从2006年起规划构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时,我委从科学规划,建章立制入手,按照服务人口3-10万人,居民步行15分钟即可到达的距离,设置一所中心,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由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充的设置原则,打造居民15分钟就医圈。制定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十二五”设置规划时,已经明确在李石街道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绿地剑桥地区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承担当地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目前李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设置完成并已经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绿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与审批由经济开发区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我委已向经济开发区卫计局反映您对在绿地剑桥地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意见。
今后我们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谢谢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关心和支持!
抚顺市卫生计生委 二O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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