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神专科医院面临经济困难的现状和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精神病专科医院是我市城乡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护群众的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病毒肺炎,使得我市各级各类医院都面临着极严峻的生存考验。为保证卫生系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要求下,能保持整体相对稳定运转,尤其是针对精神类等专科医院,在现有条件下,我委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
协调市财政在分配医改专项资金时,始终向业务范围比较单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运营困难的精神病院等专科医院给予倾斜。
培训相关人员参与疫苗接种并给予补助;结合国家目前正在推行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改革,积极创造条件推动精神病专科院不断提高内涵建设,提升软实力。
通过三医联动机制,协调市医保局根据精神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的特点,没有要求精神病院实行《抚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结算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点数法”),而采取总额预付结算方式。并以上一年度或前三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作为基础数据,综合考虑住院率的正常增长等因素,每年或定期进行调整。如2019年市第五医院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拨付额为104万/月。2021年1月,调整为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拨付额为112万/月,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拨付额为134万/月。2021年8月,再次调整,分别增加至151.4万元/月。根据2021结算数据情况分析,精神专科医院医保实际拨付额要大于医保统筹发生费用。
下一步我们会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不断争取政策,对五院给予倾斜。
感谢您对精神病专科医院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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