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家庭护工持证上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养老护理专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全市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开展培训等,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奠定了基础。
一、建立健全养老护理专业的职业资格制度。每年定期发布我市养老和护理专业的专项能力考核市级指导目录,涉及家庭护理、老人陪护、康复护理等18个专项能力项目,并规定了考核标准、培训标准课时等具体事项,促进了家庭护理专业的健康发展,并推进持证上岗制度。
二、对养老护理专业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护理专业职业等级评价制度,使具备专业知识的技能型人才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市卫生学校开展了养老护理专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使大量经过专业培训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获得了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2022年,市民政局培训养老护理专业人员3000人,其中,有1000余人获得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对家庭护工建立体检、品行、家庭调查档案,实行年检制。家庭护工每年都要持证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年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护工每年参加体检,持有我市三级医院体检合格证上岗。
四、持有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证明后上岗。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家庭护工可到户籍地申请查询,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单位申请查询,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一句的具体法律条款。除情况复杂外,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当事人对查询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查。提出异议的,异议申请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复查工作。
感谢您(你们)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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