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监管
督促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三保”资金保障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抚卫发〔2025〕9号)要求各县区切实落实卫生健康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预算先导,保证资金拨付到位,持续跟踪调度,防止项目资金拖欠,加强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二、完善网格健康服务体系
推进卫生健康服务网格化管理,以村(社区)网格为基础,网格员对接家庭医生团队,促进健康管理进入网格,精准掌握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及需求。市卫健委、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网格化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抚卫发〔2025〕8号),组建“3+1+1”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即3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签约医生、护士、公卫医师各1名),1名上级医院对口支援医生(包括医联体、医共体支援医生),1名村(社区)网格员,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建立常态长效的健康管理工作机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村)设置固定随访服务点,定期开展随访、诊疗、宣教,动态掌握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以网格化服务模式持续深化医防融合。通过微信网格群、电话、面对面等多渠道,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上门服务需求的人群开展入户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定期为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医疗急救知识培训。
感谢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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