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疫情处置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多方协调,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多年来市卫健委积极争取省卫健委支持,改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条件,目前,已为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望花区争取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资金,完成实验室提升项目工作。
二、加强疾控能力建设。按照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的按照常住人口万分之1.75的比例要求,多年来,市卫健委始终加强疾控能力建设,争取市编委办支持,不断优化疾控机构人员结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抚顺市辖区内共计180.19万人口(来源于“七普”),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有在职人员327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数占辖区总人数的比例达到1.75/万人的要求。按照省卫健委要求,以市为单位,疾控机构具备流调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比例要达到35%。市卫健委将此项要求列入了市、县区政府考核目标,截至2023年12月,疾控机构具备流调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比例达到36.5%。
三、不断提高疫情应对能力。市卫健委多次召开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培训会议,提高全市疾控机构卫生应急及传染病防控专业知识水平,每年组织2~3次卫生应急演练,增强全市疾控机构应对突发传染病的实战能力。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继续争取中央及省级疾控能力建设项目,为东洲区等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争取资金支持,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协调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全市疾控机构人员数量和结构。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全市疾控机构应对疫情处置能力。
感谢您对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及疫情处置能力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谢谢!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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