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夯实壮大乡镇基层医院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卫健委及我市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抚顺市健全了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1.截至2023年底,我市有县医级医院7家,每个县都有一家政府办的县医院和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46家,全部为政府办;村卫生室538家(含一体化即法人为乡镇卫生院的村卫生室473家),我市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健全。
2.2008—2012年我市利用国债资金对20家乡镇卫生院、2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4家村卫生室,3家县医院共172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新建及改扩建,总投资1.15亿元,总建筑面积8.68万平方米。2017年辽宁省对符合条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设备配置,我市有34家卫生院获得94台件。多年来各县区也自筹资金对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建设和增添设备。
3、目前清原县成立两个紧密型医共体。由县医院和县医
院为牵头单位,分别与9家和6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的168个一体化村村卫生室组成2个紧密型医共体。每个医共体下设8个管理中心和8个业务中心。县域内医共体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已完工,并顺利通过第三方验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远程会诊中心分别与抚顺市中心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等省市级医院建立专科联盟,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教学,免费进修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医院管理信息化系统和临床业务信息化系统,与牵头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会议、远程指导、远程诊断,实现乡检查,上级医院诊断的目标。
4.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吃透政策,积极向上做好争取,谋划项目,确保有效对接。全面加强与国家、省工作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国家、省在项目资金上的政策支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
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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