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瑞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团采”改善抚顺市血源紧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抚顺市无偿献血调研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后,抚顺市颁布了《抚顺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办法》,开始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成立了市无偿献血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献血工作组织、规划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抚顺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我市各年度献血工作计划,组织监督各单位献血落实情况。各县区均设有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无偿献血工作,所设献血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献血办成立之初,我市献血以计划无偿献血为主街头献血为辅。经过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献血办(市中心血站)及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2003年以后,献血逐渐由计划献血为主过渡到全部由街头市民自愿无偿献血。采血量由2003年的2百万毫升到增加到2011年的5百万毫升,可充分满足临床用血需求。2011年以来,街头献血人数逐年减少,血站开展无偿献血进高校、乡镇、企事业单位活动,团体献血数量逐年增加。由于缺乏政府的计划性组织,团体献血发展缓慢,2016年血液供应处于“紧平衡”状态。根据以往数据统计,抚顺地区各医疗用血单位每日用血量在85U左右,大约需要每天55人献血。2020年疫情发生后,每天实际献血人数不足30人,仅为日常需求的一半,库存血量严重不足,仅能保证医疗机构急诊急救用血,择期手术及慢性病患者只能延期用血。
2020年全国千人口献血率为15/千人口,抚顺市千人口献血率为7.4/千人口,仅为全国水平的一半。我市无偿献血率亟待提高。
二、通过“团采”等方式提升无偿献血率
1、开展团体献血。2020年12月28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抚顺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抚顺市教育局、抚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阶段推动无偿献血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工作的通知》(抚卫发〔2020〕57号),四部门共同推进市直机关各单位、学校、各市属企业团体献血工作。在四部门共同努力下,团体献血人次从2019年的1109人次增加至2020年的3627人次,团体献血率由2019年的7.51%提升至26.21%。2021年我们还会继续开展“团采”工作,力争“团采”献血率再上新台阶。
2、2020年我市患者家属得知我市用血紧张后,也积极参与到无偿献血工作中,全年患者家属无偿献血4956人次,占家属总数的33%。
3、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无偿献血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5月11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抚顺市疫情防控期间血液保障工作的通知》(抚新疫防指办发〔2020〕58号),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市中心血站具体负责疫情期间无偿献血宣传、采集工作,保障用血安全。各医疗机构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制定应急状态下临床用血方案,严格掌握用血指征,优先保障急重症患者抢救用血,节约血液资源。
4、对无偿献血者进行表彰。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抚顺市政府每两年对达到一定献血量的金银铜奖无偿献血者进行表彰,对无偿献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下一步,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文号) “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建议市政府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将无偿献血团体及个人纳入文明单位、先进个人等荣誉评选,以激励更多的团体和个人参与无偿献血。
感谢您对血液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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