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核酸检测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核酸采样培训。
委托市护理质控中心开展市级采样师资培训,培训后统一发放合格证书。市级师资培训合格人员返回本县区或本机构采样人员培训工作,实现全市范围内采样培训全覆盖。同时成立抚顺市采样质控小组,负责各县区各机构采样质控工作。
2.核酸检测培训
为有效补充实验室新冠核酸检测人员不足问题,共开展五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专项培训班,培训并发放PCR证书523人。同步开展核酸检测人员大培训,对所有获得PCR证书人员进行排班,进入所辖核酸检测实验室轮训,采取以老带新方式,每人培训至少一周以上时间。
二、提高上传效率
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结果上传,接到样本后马上接收,检测结果出具后第一时间上传“辽宁省全场景疫情病原体检测信息系统”,确保结果按时上传。
三、核酸检测时间
各县区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将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名称、地址、检测时间、服务说明、核酸检测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福顺安对外公布。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抚顺各大微信公众号、“福顺安”微信小程序等宣传核酸检测常识,号召群众履行个人义务,在核酸检测时,按标准佩戴口罩,前后间距1米以上,避免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
感谢您对核酸检测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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