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关于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和发布制度的通知》(辽卫发〔2016〕13号),按照省、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要求,现将抚顺市14家市管公立医院2019年上半年医疗费用控制相关重点监测指标予以公布。
一、指标说明
此次发布的14家市管公立医院相关医疗费用控制重点监测指标共涵盖8个指标,分别是:医疗费用增长、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人数住院率、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不含中药饮片)和平均住院日。
8个指标中: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指标用于反映市管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体增长情况;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用于反映病人费用负担增长水平;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和人数住院率两项指标用于反映医院合理诊疗情况;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用于反映医院卫生材料消耗程度和管理水平;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用于反映医院药品费用水平和收入结构;平均住院日用于反映医院对住院患者的服务效率。
二、基本情况
(一)医疗费用增长情况
2019年上半年14家市管医院没有超过10%增幅的医院,其中10家市管医院医疗费用呈现负增长;其余4家医院(辽健集团抚矿总医院、抚顺市眼病医院、辽健集团抚矿脑科医院、抚顺石化总医院)医疗费用有所增长,但增幅均未超过10%。
(相关数据见附表)。
(二)14家医院重点监测指标
2019年上半年14家市管医院医疗费用负增长3.18%。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分别为331元和7386元,分别比2018年同期有所增长。住院收入比重平均为60.5%,人数住院率平均为6.89%。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平均为25.8元。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占医疗收入比重为31.0%。平均住院日为8.72天。
三、指标分析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2019年上半年14家市管公立医院,一是受医保政策调整的影响医院加强了住院病人收治管理,整体医疗收入有所下降;二是卫生材料支出仍然较高,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管理空间仍很大;三是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较去年同期均有增高,患者就医支出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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