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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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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卫生健康局: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抚卫办发〔2023〕50号),经重新核定,抚顺沈抚妇儿医院已无法达到二级医院建设标准。经医院申请,我委研究决定,同意抚顺沈抚妇儿医院调整为一级医院,核定床位由原100张缩减至30张。请顺城区卫健局严格按照一级医院基本设置标准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关于调整抚顺沈抚妇儿医院医院级别的通知.pdf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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