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管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慎终如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实施“五大工程”为主线,统筹做好卫生健康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康抚顺建设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实加固境外、域外疫情输入防线,强化入境人员、入境物品等防控,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统筹做到“四个结合”,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一旦发生疫情,医疗、疾控系统能够迅速进入紧急状态,快速高效开展流调,从严从快、科学精准、果断处置;疫情防控与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医疗机构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透析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医疗保障服务;专业面防控与社会面管控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支撑作用,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提供有力保障;疫情防控与体系建设补短板相结合,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尽快完成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核酸检测机构等补短板项目建设。(疾控科、医政科、基层科、监督科、规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提升疫情精准防控能力和水平。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应急支援机制,建立流调后备队和消毒队,组织至少2次以上综合性拉动演练。提升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进一步推进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规范化设置管理,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床位准备、设备配备和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救治能力和水平。提升多点触发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风险排查等制度,发挥监测预警“哨点”作用,落实重点人群风险排查和管控措施。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优化核酸检测“采送检报”流程,提高检测质效。提升卫生监督能力,持续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卫生监督蓝盾护航专项行动,强化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宾馆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规范落实。提升社会动员和治理能力,要广泛发动群众固化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良好习惯,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强化基层卫生治理和群众参与,夯实群防群控工作基础。(疾控科、医政科、基层科、监督科、宣传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强基础、建高地医疗资源扩容布局工程
(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发挥市中心医院、辽健集团抚矿总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医院的引领作用。全面做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较上一年度考核提升一个层级。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医院数量。(体改科牵头负责)
(二)构建整合型紧密型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挥市中医医疗集团的示范引领作用,试点推进三级甲等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完善紧密整合型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县域综合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采取专科联盟、医联体、对口支援、远程医疗等形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体改科、医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补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短板。继续按照“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发展路径,持续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建强10所中心卫生院,每个区至少建成1所社区医院。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到2022年底,60%以上机构达到服务能力标准。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健全防止因病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层科牵头负责)
(四)加快重点专科建设。以儿童、呼吸、传染等专科为重点,规范管理程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扩容下沉。鼓励具备条件的医院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2022年至少争创1个省级、1个市域、1个县域临床重点专科。落实省“十四五”期间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不断加强妇产、儿科、精神、麻醉、急救等薄弱专科能力建设。(医政科牵头负责)
(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推动公立医院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发挥38个质控中心在医疗质量管理中作用,开展以专业特色为主的医疗专家巡诊进乡村活动。全面加强二、三级综合医院电子病历建设,逐步构建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提高三级综合医院四级手术占比,扩大日间手术占比。(医政科牵头负责)
(六)持续开展急诊急救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区域和人口布局为基础,完善院前、院中15分钟网格化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推动各级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达标、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实施高水平急诊急救专业师资培养项目。以院前急救为基础,推动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医政科牵头负责)
三、实施补短板、强弱项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
(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理顺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科学规划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定位,加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疾控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持续推进我市疾控体系基础能力建设,为全市疾控体系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疾控科牵头负责)
(二)强化重点疾病综合防控。进一步遏制艾滋病传播,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监测,针对高危人群开展行为干预,普及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教育。加快推进实施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做好慢病防治工作,以慢病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开展“三减三健”活动,引导居民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以近视防控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肥胖、脊柱侧弯、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健康工作。按照“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推进食品重点实验室建设,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查发布。(疾控科、宣传科、监督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医防协同要求。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设公共卫生机构,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业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考核和评价。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指导医疗机构设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疾控科牵头负责)
(四)创新爱国卫生运动。2022年是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要深刻认识爱国卫生运动在新发展阶段的科学内涵,制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年行动方案。着力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方法,以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为牵动,深化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主题活动。继续实施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增量扩面行动,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爱卫科牵头负责)
四、实施扬传承、重创新辽派中医中药强市工程
(一)健全覆盖全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市县区6家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支持市中医院争创省级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打造中医医疗高地。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作用,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强化综合医院、妇儿医院、传染病医院中医科建设,探索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中医医疗科牵头负责)
(二)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支持中医重点专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县级特色专科建设。制定实施《抚顺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开展国医堂评审,加强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中医药康复能力,遴选建设示范中医康复科、中医馆中医康复治疗室。(中医医疗科牵头负责)
(三)推动中医药产业振兴。支持清原县建设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支持县区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加强中医药种质资源保护,推进中药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推进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深加工业及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优势,鼓励中医药与养老、文化、养生、旅游融合发展,培育省、市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中医药健康产业科牵头负责)
五、实施强关怀、保重点特殊人群健康保障工程
(一)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出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着力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依托医联体、医疗集团,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探索区域医养结合试点,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人口家庭科牵头负责)
(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指导县区做好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工作。按期完完成每千人口拥有2.1个婴幼儿托位数指标。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等奖励扶助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人口家庭科牵头负责)
(三)强化妇幼健康保障。积极协调编制部门,在年内实现各县区均设有1所政府举办、独立设置的妇幼保健机构的目标。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清原县妇幼保健机构2个特色专科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行动和健康儿童提升行动,推进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孕产期全过程服务和监管,全力保障母婴安全。为妇女儿童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等技术服务。(妇幼科牵头负责)
(四)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强化职业病和危害因素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培育一批健康企业示范单位。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康复规范化管理,提高尘肺病患者康复覆盖面和服务满意度,推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级全覆盖。(疾控科牵头负责)
(五)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组建专家队伍及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建设市县两级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做好“点对点”支持。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市中心医院年底前开设心理卫生诊室。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登记报告和服务管理,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覆盖率。(疾控科牵头负责)
六、实施抓统筹、建信息数字健康智慧医疗工程
(一)推进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深入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辽事通健康码)在就医、预防接种、健康管理等卫生健康服务全流程“一码通用”。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覆盖面,增加多元化护理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实施一批人工智能、5G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的示范项目。(规信科牵头负责)
(二)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指导数字经济专项项目深入实施,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开展智能化服务。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加快开展网上挂号、问诊、检查检验、结算以及处方流转、药品配送等覆盖诊治全过程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规信科、审批科、医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我市数字化抗疫水平。深入推广健康码多场景应用,加强安全防护和运行保障,年底实现二级及以上全部医院全流程扫码就医,为广大群众办事、通行提供智慧化服务。进一步落实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有效防范网络安全威胁。(规信科牵头负责)
七、强化健康抚顺建设的保障支撑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实施“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专项规划,不断健全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结合实际,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规信科、医政科、疾控科、中医药健康产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行业内部审计和预算绩效管理,新增资金重点投向健康抚顺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并向补短板、保安全等方面倾斜。(财务科牵头负责)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医院建设水平,在全市开展法治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规范卫生健康服务领域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打造良好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审批科、监督科负责)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继续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全科、麻醉、病理等紧缺型专业人才和高层次实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优秀人才、特色人才、“西学中”人才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建设名中医工作室。(人事科教科、党委工作部、疾控科、中医药健康产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舆论宣传、信访稳定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消防、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做好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收官工作。认真履行保密安全职责,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做好党的二十大等期间重要敏感时期、重大活动信访维稳工作。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宣传。(办公室、宣传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抓实抓细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工作高质量保障医院发展高质量。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民营医院和卫生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党委工作部牵头负责)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构建全覆盖监督制度体系。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持续开展检查,提高检查质效,强力纠治行风,改进作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营造卫生健康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委工作部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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