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华润辽健集团抚矿总医院、华润辽健集团抚矿脑科医院、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全年工作的主基调,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要放眼长远,持续深化改革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深入推进健康抚顺建设,全面完成健康扶贫攻坚任务,积极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
一、坚持疫情防控主基调,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等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把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强化落实“四早”“三个一律”各项措施,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确认和诊治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确诊患者医疗救治以及出院跟踪管理等工作。落细落实复工复产复学健康防护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我市应对突发新发疫情专家库和卫生技术人员库,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落实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措施。
(二)着力补齐公共卫生短板。针对我市公共卫生领域在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四大体系建设上存在的短板,按照点面结合、平战结合、系统集成的原则,以重大疫情防控为切入点,科学谋划全市公共卫生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配套建设项目;注重能力储备与实物储备相结合,科学制定并动态调整医药储备。
(三)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按照国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市编委的相关政策要求,各级疾控机构要独立建制,进一步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落实各级疾控机构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功能定位,有条件的可在保质保量完成职责任务的基础上,适当放开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县级要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完善公卫医师制度、薪酬改革、职称评价等方面的政策,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改扩建市疾控中心,提升实验室标准,提高市疾控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测能力。
(四)改革完善紧急医疗救治体系。依托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建设东、西部地区市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救治基地平战结合,日常用于综合诊疗服务,战时经简单改造即可作为集中隔离救治基地。扩建市传染病医院,实现呼吸道、消化道以及其他类型传染病分区设置,改善传染病医院的医疗服务设施条件。完善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善和加强全市采供血机构基础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
(五)改革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相关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市疾控中心设立独立的应急办公室,组建人员数量和专业比例适当的卫生应急队伍,满足处置急性传染病、中毒、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工作需要。
(六)改革完善卫生监督体系。独立设置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承担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指导、督察稽查、远程指挥,市内跨县区大案要案的查处及国家、省下达的双随机抽检任务等。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应独立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卫生监督队伍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以2019年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为抓手和关键点,构建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新格局。
(七)以新技术助推医疗健康新基建。强化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基础,推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以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5G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逐步实现医疗健康资源整合共享。基于工业互联网技术,以提高设备效率、增强人才软实力、优化运营决策为目标,推动设备服务升级,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及移动医疗可及性。深化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应用服务,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开展预约挂号、诊间支付、家医签约、健康教育等信息惠民服务活动。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共筑防线 同心抗疫——爱卫再行动”活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统筹抓好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创建、健康科普宣传等工作,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控烟履约工作。
二、保持攻坚态势,坚决完成省市交办重大任务
(九)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承担省政府“重强抓”9个专项行动和省《政府工作报告》9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工作报告》1项目标任务;8项配合目标任务。全委将以“重强抓”专项行动为重点,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并建立月调度、季推进、半年评估、全年总结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十)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回头看”,全面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落实层层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压紧压实责任,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巡回医疗,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加到30个,做到“应治尽治”。落实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加强贫困地区健康科普和宣传教育,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深入挖掘、搜集、整理健康扶贫典型经验,完善贫困地区健康扶贫长效机制。
(十一)扎实推进健康抚顺建设。制定出台《健康抚顺行动2020-2030年》,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健康中国行动,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明确健康抚顺主要指标的获取途径和责任部门,做好指标基线调查工作。探索研究符合我市实际的健康中国行动考核评价方案,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和考核,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三、聚焦平战结合实践,强化医疗服务制度体系建设
(十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借鉴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路径和做法,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深入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积极争取省、市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强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合理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定制度改革试点和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以及内部绩效考核和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办法。继续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启动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措施、健全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健康抚顺考核、财政资金安排、医院等级评审和卫生资源配置等挂钩。
(十三)全面完成“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统筹推动县域综合医改,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整合型县域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0年,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新模式有序运转。县域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3名。
(十四)规范医联体建设和管理。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布局建设,推动医联体内落实“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政策,调动各方建设医联体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分流患者。
(十五)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开展重大疾病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推进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十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完善中西医结合协作应急救治机制,全面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召开全市中医药大会,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出台《抚顺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抚顺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年)》,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启动大型中医院巡查,开展中医药质控中心建设,加强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中心能力建设。
(十七)全面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
1.加强医疗执业管理,积极稳妥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市级医疗质控体系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准入评审和定期校验工作。加强临床实验室管理和检验结果互认,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重点监控药品等药物的临床使用管理,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加大医院感染防控力度,规范临床药事管理,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
2.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持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继续严厉打击医疗乱象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不合理收费、医疗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耗材、医疗服务秩序、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治。
四、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十八)加强重点疾病防控。加强鼠疫、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疾病的监测和防控,进一步提高敏感性和准确度,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大力推进艾滋病、结核病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进一步规范疫苗采购、运输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安全。进一步加强甲肝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深入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癌症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实施方案,持续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和服务管理。有序推进居民饮用水水质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十九)强化职业病防治。全面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做好源头防范。完成我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目标任务。
(二十)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落实政府举办妇幼健康工作责任,以妇幼健康为牵动,推进保健与临床融合发展。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全市新生儿实施免费疾病筛查民生实事,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继续落实好妇女“两癌”筛查、孕优等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两纲”终期评估工作,有效控制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科学编制新周期“两纲”。
(二十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及“敬老月”等活动。落实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制定《抚顺市老龄健康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老年病专科医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创建工作。
(二十二)做好人口监测和“一老一小”照护服务。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落实省生育免费服务制度,逐步提升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做好风险评估,维护社会稳定。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开展托育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不断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二十三)强化食品安全。深入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稳步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落实落地。
五、围绕服务大局,继续做好卫生健康各项重点工作
(二十四)做好规划编制。认真盘点卫生健康、医改等“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结合评估监测情况,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出的“十四五”目标任务要求,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抓紧做好“十四五”卫生健康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谋划一批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十五)加强科技教育和对口支援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加强全科人才培养,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全力做好援藏、援疆和城乡对口支援等工作。
(二十六)全力做好安全稳定等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全面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信访积案化解,切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责任机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重点信访人员管控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十七)加强法治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厉行法治。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实施,继续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推动立法,推进地方卫生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能力水平,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二十八)加强干部保健工作。调动优势资源为保健对象提供安全规范、优质便捷的保健服务。规范干部医疗保健基地管理,提高整体服务效能。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专家会诊机制。
(二十九)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以2020年“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重要节日为契机,创新提升宣传模式和内涵,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大正面宣传,推动健康知识普及,强化舆论引导,全方位多角度讲好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践行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故事。
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十)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民办医院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三十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构建全覆盖监督制度体系。加强廉政教育,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持续开展检查,提高检查质效,强力纠治行风改进作风。注重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印发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