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管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健康抚顺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努力构建以区域和人口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急诊急救体系网格化布局,全力以赴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提高人民健康生活品质上实现新突破。
一、科学、精准、高效做好新冠肺炎“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工作
1.继续加强疫苗接种和监测预警。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促进老年人接种率持续上升。健全完善疫情综合监测能力,密切跟踪病毒变异情况,加强疫情信息报送、形势研判,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加强管理,及时发现疫情上升苗头,及时采取必要的紧急防控措施。(疾控科牵头负责)
2.继续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和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有基础性疾病等重点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医疗救治机制,补齐短板,继续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治设施和场所,继续完善三级综合医院分区包片责任制,全面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畅通市县乡绿色转诊通道,切实保障群众就医住院需求。(医政科牵头,基层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继续加强医疗物资保障。认真总结本轮疫情应对中出现的药品、呼吸机、高流量湿化氧疗仪等设备供应问题,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继续加强储备和区域协同,尤其是加强农村地区物资保障。(医政科、基层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宣传引导和健康科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大力宣传三年来疫情防控成效,树立卫健系统先进典型,讲好我市抗疫故事。做好健康教育,全方位、多渠道组织开展健康知识为主的宣传教育,把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坚持下去,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宣传科牵头负责)
二、实施强基础、建高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布局工程
5.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发挥市中心医院、辽健集团抚矿总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医院的引领作用。全面做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范围。(体改科牵头,党群工作部、医政科、人事科、中医医疗服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6.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我市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年底前,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75%,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75%;全市累计建强乡镇卫生院4所、村卫生室99所,7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以上。(基层科牵头负责)
7.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鼓励企业办公立医疗机构牵头组建或参加城市医疗集团。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不断完善区域健康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广远程会诊、远程检查,初步实现远程医疗。(医政科、体改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8.进一步加快重点专科建设。以儿童、呼吸、传染等专科为重点,规范管理程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扩容下沉。落实省“十四五”期间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统筹考虑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医疗机构和不同专业的发展,科学确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向,不断加强妇产、儿科、精神、麻醉、急救等薄弱专科能力建设,年内培育一批重点专科。(医政科牵头负责)
9.持续推进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以区域和人口布局为基础,完善院前、院中15分钟网格化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推动各级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达标、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实施高水平急诊急救专业师资培养项目,年内至少完成培养4人以上。(医政科牵头负责)
10.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启动“患者就医体验提升三年行动”“医疗质量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改善护理服务三年行动”,推动公立医院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医政科牵头负责)
三、实施补短板、强弱项,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
1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疾控体系运行机制,强化疾控人才队伍和设施设备建设。推进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组建,指导县区级设置本级疾病预防控制局,明确各级疾控中心功能定位,构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网格化布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疾控科牵头,人事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完善市、县区两级慢性疾病防治体系,发挥市肿瘤防办、心脑防办、口腔防办在疾病预防控制中的职能。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考核和评价。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设公共卫生机构,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业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疾控科牵头,医政科、基层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重点疾病综合防控。坚持多病共防,突出源头防控,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部门协同,开展科普宣教,积极做好肺结核、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遏制艾滋病传播。推进实施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持续做好重点慢性病防治工作,确保以癌症、心脑血管等疾病为主的早期筛查与干预项目完成率达到100%。以近视防控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学校健康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指导,提升备案企业的食品安全标准质量,组织落实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规范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食物中毒的监测。(疾控科牵头、监督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深化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实施卫生城镇提质增效行动。年底前,红透山镇、湾甸子镇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创建达到新版《国家乡镇标准》。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能力,建立健全基层爱国卫生志愿者服务工作机制,在年底前,力争每个社区(村)均确定一支相对稳定的爱国卫生志愿者队伍,能够行使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除四害)、卫生创建、健康细胞创建等爱国卫生工作的网格化职能。(爱卫科牵头负责)
四、实施弘传承、扬创新,中医中药振兴工程
15.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重点做好市中医院的中医药特色建设,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绩效考核结果评价达到B级以上。市中医院康复科作为国家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单位,建成省级中医康复区域医疗中心并通过验收。开展中西医结合示范医院评选工作,推动中西医结合工作“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四有模式落实。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馆内涵建设。(中医医疗服务科牵头负责)
16.建设中医优势专科群。加强中医专科建设,打造市、县级中医优势专科群,促进中医医院全面发展。市中医院继续加强国家和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体现中医药特色。清原县中医院和新宾县中医院做好“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和申报工作。(中医医疗服务科牵头负责)
17.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遴选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中培养省中医大师、名中医、青年名中医。建设2个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清原县、新宾县依托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适宜技术人才培训,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中医药健康产业科、中医医疗服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指导清原县论证谋划、举办“龙胆节”,聘请全国知名中医药专家、健康产业专家来抚,论证龙胆等道地药材的药用价值、确立道地药材品牌地位、提升业界影响力,举办中医药健康产业论坛。支持清原县建设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年底前,完成清原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推广项目任务。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新业态发展。组织申报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和养老服务基地,推动全市中医药健康旅游和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中医药健康产业科牵头负责)
19.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年底前全市建成4-5个中医药健康宣教基地,面向公众经常性开展中医药文化活动和服务。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进学校活动,每个县区试点1家中小学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进校园活动。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年底前,每个县区建设1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中医药健康产业科牵头负责)
五、实施强关怀、突重点,特殊人群健康保障工程
20.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出台《抚顺市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市中心医院、辽健集团抚矿总医院、市中医院在医养结合中发挥作用。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年底前,申报第二批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人口科牵头负责)
2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部(门诊)标准化建设,完成5个县区8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优化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完善市、县级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全市出生缺陷防治综合服务,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更加巩固。优化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开展,产前筛查率达到75%以上。提升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诊断与干预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持在98%以上,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妇幼科牵头负责)
22.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具体措施》(抚委发﹝2022﹞12号)。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人口科牵头负责)
23.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贯彻落实《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组建专家队伍及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建设市第五医院与全覆盖县级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做好“点对点”支持。出台《抚顺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免费服药实施方案(试行)》,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登记报告和服务管理,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免费服药项目指导培训覆盖全部定点医疗机构。(疾控科牵头负责)
24.强化职业健康保护。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推动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8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65%。开展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提升放射防护管理水平,实现放射卫生“三同时”实施率≥90%。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每县区区域内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骨干人才培养。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实现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85%。(疾控科牵头负责)
六、实施抓统筹、建信息,数字健康智慧医疗工程
25.强化信息基础保障建设。制定抚顺市卫生健康信息化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三级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以大数据为抓手,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网络数据安全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涉疫数据处置和销毁。启动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提升,逐步实现医疗卫生大数据互联互通和三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通互认。(规信科牵头负责)
26.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全面提升医联体内信息化建设水平。围绕医疗安全和质量、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升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和应用管理水平。优化和深入推广影像云、人工智医、妇幼云等示范性项目,通过远程诊断、基层辅助诊疗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以内,预约号源投放率提高到70%以上。(规信科牵头,医政科、基层科、妇幼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保障,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
27.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振兴新突破卫生健康三年行动的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突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管理和日常监督,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
2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通过开展廉政风险点专项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项目等的管理监督。从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纪问题。(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
29.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全省法治医院建设,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共享联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专项监督为辅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持续规范医药、医疗等行为,提升卫生健康行业领域治理水平。(审批科、监督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强化保障支持。健全健康优先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加强公立医院运营成本核算,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年攻坚行动,切实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财务科、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