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受理了抚顺康顺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名称:抚顺康顺血液透析中心
类别:血液透析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志强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血液透析机:10台
执业地址:抚顺市望花区雷锋路(东段)1号
诊疗科目:内科(肾病学专业)、医学检验科(协议)、医学影像科(协议)
公示期: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的问题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市政府东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57613710。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