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关爱,更需要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
近期,受天气寒冷及感冒病毒感染叠加影响,住院患者人数极剧增多,但参与无偿献血的人数却大幅下降。为让临床继续输血的病人早日康复,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和有爱心团体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奉献一份爱心,在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输血治疗是临床救治生命的有效手段,血液只能来源于健康适龄公民的爱心捐献,不能人工合成。目前我市全年用血量在6吨左右,这意味着每年要有2万人次,每天至少55人参与无偿献血,才能满足临床救治的需要。 对于健康的成年人来说,一次献出200--400毫升血液,身体新陈代谢很快就会再生补充,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损害。现代医学证明,献血还能促进人的造血功能提升,防止血液黏度增高,促进血液循环。作为雷锋城市一员的我们,也拥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就让我们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守护好血液安全防线,让所有的病患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让我们一同用坚实的臂膀托起每一个生的希望!
真诚期待有爱心的您,勇敢的伸出手臂,献出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抚顺市促进无偿献血办法》。
第八条 有关部门在评选“抚顺好人”等相关荣誉称号时,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个人,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条 对下列在无偿献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
(一)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应急无偿献血的;
(二)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组织和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三)在医疗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的。
献血基本要求
一、年龄:18-55周岁,既往献血无献血反应可以到60周岁。
二、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三、无疾病既往史
四、女士生理期前后三天暂缓献血
哪些人不能献血
血液传染病、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小手术半个月、一般手术三个月、较大手术半年时间范围内、女士经期、服药、24小时饮酒、一周内感冒和急性胃肠炎、其他慢性疾病。
献血者待遇:
(一)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无偿使用血液,五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血液;
(二)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的,终生无偿使用血液;
(三)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至五年内,其直系亲属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血液;
(四)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医疗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临床用血。
附件下载: